1921年7月23日至31日,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举行。由于会场受到暗探注意和外国巡捕搜查,最后一天的会议改在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艇上举行。参加党的一大的有来自7个地方的12名代表。他们是:李达、李汉俊(上海),张国焘、刘仁静(北京),毛泽东、何叔衡(长沙),董必武、陈潭秋(武汉),王尽美、邓恩铭(济南),陈公博(广州),周佛海(旅日)。大会确定党的名称为“中国共产党”。党的纲领是“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”,“采用无产阶级专政,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——消灭阶级”,“废除资本私有制”,以及联合第三国际。
原作者:驻马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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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:驻马店日报